將要在星期五晚出發去廣東省梅州作田野考察。
由於星期一、二都晚歸,所以到了今晚才趕忙地把所需要的東西胡亂塞進行李內,也在回家前買到了暖手包,耳罩也問了舊同事借來了,應放進行李的都放齊了,一切都準備就緒,就把行李的拉鏈拉上。
接著打開放外套的衣櫃,心臟停止了兩秒。
黑色企鵝絨外套不見了。
然後開始歇斯底里地把整個衣櫃先由左至右再由右至左找;然後由上至下再由下至上找。
沒有。
再走到放其他衣服的衣櫃,用同一個方式找了一遍。
沒有。
再拉開所有的抽屜,連放不下一件外套的抽屜都找過。
沒有。
一定是遺留了在元朗。
心裡盤算著明天和後天有沒有機會到元朗一趟去取,然而,算來算去,時間仍然是太緊迫了。
長吁一口氣,坐在床上發呆了半晌。
然後從外套衣櫥裡拿出了另一件墨綠色、肚腩前面開了一個大口袋的外套。其實這件叮噹外套應和企鵝外套是同等級數的,只是它是短外套,企鵝外套是長外套而已罷?當年在英國的冬天,也是穿著它吧?怎麼我會不相信它的呢?而且穿起它的靈活性遠比企鵝外套還要大嘛,為何心裡就是覺得企鵝外套要比它暖呢?
我努力叫自己回想當年在英國,冬天時的天氣,以及穿著叮噹外套的情形。嘗試說服自己,叮噹外套是暖的。
的確是暖的。
嗯...會否因為很多地方都有暖氣?
不,也有走在街上的時候呀,也穿著到過蘇格蘭,很冷的地方呢,總之很冷罷!
歸根咎底,都是自己粗心大意,也許是羞愧感把原本的事實否定下去了。
永遠總是有件事不能做得妥當的,難怪會感到羞愧。
這個否定事實的懲罰,很可怕呢。
1 comment:
祝一路順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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