早陣子錢包被偷,做了一大輪信用卡報失、補領證件等手續。有關補發信用卡的情況,不同的銀行服務真的差別很大:
銀行甲的職員會跟我說:「你的信用卡補發手續已經完成,新卡會在x個工作天後寄到府上。」
銀行乙的職員則跟我說:「你的信用卡補發手續已經完成,本來會有一個補發信用卡的手續費用,不過我們已把你豁免。新卡會在x個工作天後寄到府上。」
結果,銀行甲的月結單上真的有一項補發信用卡的收費。原本我想,這是我應該付的款項,只是銀行乙幫我豁免罷;但想深一層,銀行甲的職員的確沒有跟我說清楚手續費的事,再仔細查閱有關細條,亦沒有提及這項收費。開始有點氣憤,就打電話到銀行甲去質問:「在我辦補發信用卡的手續時,你們的同事沒有告訴我有關手續費的事。」結果對方十分爽快地回應:「噢,這項手續費是可以豁免的。」
奸商呀!
究竟怎樣才是應該要付的錢呢?
這情況真像超市的優惠理論:
你原本應該要付十元去買的,不過現在給你優惠,只用七元就買到了。
小學的時候會學許多連接詞,如:雖然...但是,不但...而且等。
現在學多了一組:原本應該...不過。
你原本應該要付手續費的,不過因為你是尊貴的客戶,所以給你豁免了!
你原本應該要付年費的,不過為答謝你多年的支持,所以免年費一年!
我們公司這段時間原本應該沒有做特價的,不過見你這麼有誠意,我就私人送你一個折扣!
外面好多人爭相要這件貨物的,你原本應該是無可能買得到的,不過我特地專誠為你留起來,你才買得到!見跟你相熟嘛!
真的非常多謝,十分感激!